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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正规私家调查公司-女子17年前“假”结婚今陷困局:“前夫”诉其重婚,欲撤销婚姻登记遭推诿

发布时间:2025-12-24 点击量:136

34岁的周女士,于2019年和王先生登记结婚,然而却被“前夫”蔡某以重婚罪发起控诉。这起诉讼存在争议的核心之处在于怎么调查前夫重婚,周女士17岁时,凭借虚假身份信息办理了婚姻登记,这本该被撤销,结果却未能撤销。

在2018年的时候,她去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然而法院却因为真实身份信息所展示出来的是“未婚”这样的情况,所以没有对其进行受理,可是民政部门一直到现在都认定那个登记是具有效力的怎么调查前夫重婚,并且拒绝去撤销 。

周女士表示,在2018年,她于河北省枣强县,也就是当初用虚假身份信息办理婚姻登记的地方,向法院起诉想要跟“前夫”蔡某离婚,然而法院认定其通过虚假身份证登记的婚姻根本无效,所以不予以受理。从那以后,周女士经历了诸多过程,其中包括提起“解除同居关系”诉讼,之后又撤回该诉讼,接着起诉枣强县民政局但未被受理,上诉也遭遇失败,至此她一直都没能得到有效的司法救济。

周女士表示,在经历了一系列行动,明确表达过离婚或者解除同居关系之后,自己才与故城县的现任丈夫结婚,可怎么就被认定为重婚了呢,她十分无奈,也为自己当年的错误行为感到懊悔。6月24日,周女士告知澎湃新闻说,在这场持续数年的纠纷里,她一方面要应对来自河北省故城县公诉机关的重婚罪指控,另一方面还在枣强县为撤销当年用虚假身份证办理的婚姻登记而四处奔走,早已心力交瘁。

“当年的这起婚姻登记存在问题,这是大家都了解的,然而都没去更改,”周女士的辩护律师胡磊如此说道。17年前的这一桩被形容为“不成熟”的婚姻,究竟该以怎样的方式终结呢?直至如今,依旧没有得出答案。

17岁的婚姻,用假身份证领回真结婚证

2008年的时候,周女士当时17岁,那个时候她还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然而她却使用了虚增了年龄的假身份证与25岁的蔡某进行了登记结婚。到了2016年,两人因为感情方面出现了不和的情况,周女士以外出打工作为理由离开了蔡某 。

用虚假身份登记的结婚登记表

大约在2017年时间段,蔡某向周女士讨要孩子抚养费,双方针对抚养费具体金额以及婚姻关系等相关问题产生了争议。 ,。

2018年,周女士向枣强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而却被告知,其身份信息所显示的是未婚状态。这种情况不符合离婚诉讼的条件,所以法院没有予以受理,并且也没有出具相关文书。周女士表示,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告知她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因此她只能以“同居关系纠纷”作为理由来进行诉讼。

重婚罪诉讼纠纷_怎么调查前夫重婚_虚假身份婚姻登记撤销

所以,周女士再度提起诉求主张解除同居关系,还从枣强县档案馆调出与蔡某的那个《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此表上面显示她的身份证号年份是“1988年”,并且有她自己的签名。可是呢,在2018年6月25日,周女士做出了撤诉的选择。周女士对此解释说,蔡某当时给出承诺会少要抚养费,然而后来却改变了主意 。

周女士称,问过律师后,晓得同居不受法律保障,孩子抚养权很难争取到,财产也没法分割,于是就放弃了诉讼,从这以后,周女士觉得她和蔡某不存在婚姻关系了。

2019年1月23日,周女士和河北省故城县的王某结婚,进行了结婚登记,接着很快就有了孩子。

周女士声称,鉴于上述诉讼历程,她觉得自身不存在婚姻关系,进而同王先生成婚。然而,未曾料到,在2022年时,蔡某向故城县公安局进行报警,宣称她涉嫌重婚罪。同年7月18日,故城县公安局针对周女士展开立案调查,于2023年4月6日,使其获得取保候审。

故城县人民检察院所出具的起诉书表明,周女士明明清楚自己并未与蔡某中止婚姻关系,却依然运用代表自身真实身份的、出生于1991年的信息资料,同王先生办理了婚姻登记这一行为,然而枣强县婚姻登记中心能够证实其与蔡某的结婚证确属真实且具备效力,所以,理应依据重婚罪来追究周女士的刑事责任。

2025年4月27日,该案在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庭审的过程之中,检方持有这样的观点,现有证据并没有证实法院以及民政局针对周女士第一段婚姻作出无效认定这一情况,该婚姻是有效的,应当追究周女士重婚罪的刑事责任,然而鉴于周女士在再婚前提出过婚姻关系确认申请,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所以请法院依照法律进行判处。

周女士的辩护人,就周女士第一段婚姻无效这一情况,以2019年周女士与他人的婚姻不属重婚为依据,展开辩护 。

法院和民政局相互催促对方“拿主意”

依据枣强县公安局新屯派出所于2024年3月7日所出具的那份《情况说明》来表明怎么调查前夫重婚,经过查询之后,在全国人口信息系统当中,仅仅存在周女士在1991年出生时的身份信息,然而1988年时的身份信息却并不存在 。

由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的胡磊律师为主,担任周女士的辩护人,其表明,结婚登记在17岁时进行,那必然是没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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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能在法庭之上看出,故城法院方面以及公诉机关的意见清清楚楚,要是当初办理结婚证的枣强县民政局或者法院把当初的结婚登记予以撤销,那么周女士便不会构成重婚罪。所以,问题的起始源头尚处于枣强县,然而枣强县民政局却拒绝进行撤销 。

周女士目前被取保候审

枣强县民政局持有这样一种看法,在结婚证上面,周女士的身份证,除去出生年份存在差异情况以外,其他方面都是相同的。而这样一种以结婚作为目的的行为,并非属于骗婚范畴,所以并不符合撤销所需要满足的条件。

2023年12月9日,周女士向法院提起针对枣强县民政局的行政诉讼,诉求是撤销借助当年假身份证办理的结婚登记信息,在枣强县法院裁定不予立案之后,她又向衡水中院进行上诉。2025年2月26日,衡水中院一份《行政裁定书》表明,周女士用来撤销结婚证的起诉,超出了应当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的那个诉讼时效,故而驳回其上诉请求。

6月11日,周女士收到了来自枣强县民政局的情况说明广州正规私家调查公司,该说明称,依据规定,枣强县法院并没有就蔡某与周女士婚姻登记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或者是否存在冒名顶替行为作出撤销裁判,该局期望由法院就是否符合撤销条件给出明确建议。

枣强县法院,把她行政诉讼申请裁定驳回之后,在2024年12月25日,发给县民政局一份《司法建议书》有,建议民政局,重新审查周女士跟蔡某婚姻登记程序,要是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应当及时依照法律作出处理。

民政局作出回应称,该案结婚登记程序契合当时婚姻登记工作流程,民政局仅负有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的义务,并无对案件事实予以审查认定的权利,期望法院针对该案事实给出明确认定并就该案是否符合撤销条件给出建议 !

在同年1月20日的时候广州正规私家调查公司,枣强县民政局针对周女士现任丈夫王先生的投诉进行了回复,在这个回复当中还进一步作出了解释,婚姻登记机关是属于行政部门,它并没有独立的撤销权限,该局已经积极地配合法院去作出调查,并且还对法院作出了回复,该局并没有给蔡某出具任何虚假证明,不存在乱作为、不作为的问题。

此时此刻,需去终结那发生于17年前的并不成熟的婚姻应该怎么去做呢 ,周女士直至如今仍然没有得出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