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哪里有专业的侦探社-热河法官谈案例|潘某某诉刘某某离婚纠纷案——重组家庭老年人离婚纠纷需考虑其真实情况与生活需求
基本案情
原告潘某某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裁定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同时由被告承担本次案件的全部诉讼开支费用,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原告潘某某与被告刘某某于1997年8月5日通过隆化县政府婚姻登记机构完成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均属于再婚情况,婚后没有共同孕育后代。此后广州靠谱调查公司,被告刘某某因不愿继续与原告潘某某共同生活,选择自行离开家庭,前往其婚前子女所在的地方居住。他们总是因为一些小事发生口角,而且年纪大了重婚离婚纠纷调查,已经没法彼此照料,所以应该各自回到孩子的身边去。
被告刘某某提出异议,称原、被告夫妻关系依然稳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婚姻关系情形,因此拒绝原告提出的离婚要求。首先,原、被告是第二次组建家庭,从完成结婚登记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二十七年,彼此之间建立了牢固的感情联系。其次,双方成婚之际,被告运用自己的婚前积蓄以及接受娘家给予的支持,为两人建造了住房并且开办了超市维持生计重婚离婚纠纷调查,同时清偿了原告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被告悉心照料原告的父亲直至其离世,同时抚育原告的男孩和女孩长大,承担了孩子的教育费用重婚离婚纠纷调查,还将个人积蓄用于原告儿子的婚礼筹备。原告与被告之间关系一直十分融洽,夫妻俩感情稳固。二零一九年,被告因病住院疗养两个月份,原告仅提供了壹万元的经济支持,剩余部分由被告向自己的女儿筹措解决,但双方感情并未受到影响,依旧共同生活。第三,夫妻俩偶尔因日常小事发生口角很常见,双方更需彼此体谅与宽容,不宜轻易考虑分手。如今对方身体多病,既无收入来源,又需持续接受医治,生活陷入困境,这个阶段,夫妻双方更应尽心尽力履行赡养责任。
法院审理后发现:潘某某和刘某某在1997年8月5日办理了结婚手续,两人婚后没有孩子。当时结婚登记时,潘某某已经有两个孩子,大女儿虚岁十八,儿子八岁;刘某某有三个女儿,两个已经成年,小女儿十四岁。潘某某的两个孩子,加上刘某某的小女儿,都和这对夫妻一起生活。
裁判结果
法律文书确认,婚姻关系能否解除,关键在于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终结,申请人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无法挽回,否则将面临无法提供证据的法律责任。这个案件里,原告和被告从领证成婚到现在已经携手走过27个年头,彼此之间理应非常熟悉并且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联结,夫妻之间因为日常家庭事务产生分歧、发生口角是常有的事,双方都应该学会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主动交流,彼此包容。如今原被告都已年迈,理应彼此关照,和睦相处,互相关爱,不能在产生矛盾时就考虑解除婚姻关系,因此法院不同意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求。
典型意义
这起案件属于重组家庭中老人离婚的常见类型,牵涉到年长者婚姻关系的终结,与普通离婚案件存在显著差异,其引发的影响波及到子女等多个家庭单元,必须全面评估其离婚请求是否源于本人真实想法,是否真正满足“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法律标准。
审理涉及年长者解除婚姻关系的事件时,必须全面评估双方情感的真实状况,同时审慎考虑裁决之后他们是否能够安稳度过晚年,是否能够做到养老有保障、居住有安排。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原被告已经共同生活了二十七年的时间,彼此之间的感情根基非常扎实,没有发生过严重的矛盾和纠纷,如果双方能够考虑到过往的婚姻情分,同时兼顾到个人以及家庭应尽的责任,双方齐心协力,那么还是存在修复婚姻关系的可能性的,而且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必须履行扶养义务,这种扶养义务不仅要求在经济上互相帮助,更要在年老时互相照料生活起居,这对于维护夫妻双方的正常生活,增进夫妻之间的情感联系和责任意识,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安定,都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
继子女需要照顾抚养继父母,前提是这些子女曾被继父母养育长大,并且已经能够独立生活。在法庭审理期间,审理人员得知原告之所以提出解除婚姻关系,原因并非仅仅是夫妻双方发生争执,还包括对当前双方各自的子女不愿照顾对方长辈的焦虑,以及对将来可能出现的遗产分配矛盾的顾虑。他们两人共同照顾年幼的孩子,实际负责了孩子的养育和教育,父母与孩子之间在事实上已经构成了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所以等继子女长大成人后,他们都要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承担起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这种责任不会因为继父母的婚姻变化而消失。
三、涉及子女干预老年父母婚姻的情况。子女需要敬重父母自主选择伴侣的权利,这种自主选择既涵盖结束婚姻的权力,也应当涵盖保持婚姻的权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禁止子女或亲属干预老年再婚及与伴侣同居的权利,本案中广州哪里有专业的侦探公司,如果原被告跟随各自子女生活,虽然物质需求能被满足,但身体照护和情感支持却会缺失,这对维护老年人晚年生活品质是不利的。
供稿:于天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