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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admin 更新时间:2023-03-22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1月1日起施行,其中一大亮点就是新的离婚财产申报制度。
离婚财产申报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早在10年前,广东省部分法院就在离婚诉讼中试行财产申报。 近10年来,这一创新系统已在全国多家法院推广使用。
如今,离婚财产申报制度已正式进入法律,离婚诉讼中如实申报夫妻财产已从一项创新制度变为一项法律义务。
最近
《民主法治时代》
精选
中山法院深化家事审判改革
完善离婚财产申报制度
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改革探索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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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0年前开始的探索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家事合议庭庭长钟劲松至今还记得,为了核实丈夫共同财产的真实情况,她19次去银行10多年前和妻子打离婚官司。
在本案中,女方怀疑男方私下存入10万余元存款,向法院申请紧急查封男方账户。 为调查案件真实情况东莞婚姻调查取证,法官先后前往19家银行,查清该男子在6家银行的账号。 在本案100多页卷宗材料中,有50多页与银行查询的信息有关。
离婚案件中隐匿财产的案件较多,财产调查成为法官的难题。 “基层法院每年要处理大量类似案件,取证调查我们一年办不了几个案子。” “ 钟劲松说道。
早在2010年3月东莞侦探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将中山市二级法院等7家法院列为全省首批审判改革鼓励试点创新法院。 受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启发,2012年初,钟劲松根据原婚姻的相关规定,首次尝试在财产纠纷较大的离婚案件中进行财产申报——要求双方填写财产申报表,自愿申报夫妻共同财产。 这一尝试使棘手的离婚案顺利结束。 鉴于审理结果,中山法院自2013年起将离婚财产申报作为家事审理的制度规范。
随后,东莞、深圳、广州等地法院也对这一制度进行了探索。
201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使这一创新制度在全国多家法院得到推广应用。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今年开始试行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并沿用至今。
02
创新制度上升为法律
事实上,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未明确规定离婚财产申报制度,这一创新制度在审判过程中缺乏直接适用的法律依据。
2015年2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确立了当事人如实陈述保证制度和责令书证制度,为法律提供了较为明确的规定申请离婚财产申报制度。 支持。
根据如实供述保证制度的规定,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出庭就案件的有关事实进行讯问。 讯问前,可能会被要求签署保证书,虚假陈述将受到处罚。 书证出示令制度规定,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交其掌握的书证。
“当事人最了解自己的财产,也就是说财产证据取证在当事人手中。法官可以按照调查取证的原则,从银行取证,也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交。” 钟劲松说道。
2015年以来,作为代理家庭案件的代理人,北京隆安事务所律师陈欣也试图为离婚诉讼中的举证能力不平等寻找解决办法。
陈欣呼吁在离婚案件中强制实行财产申报制度,要求双方如实、自愿地向法院申报财产和收入,并承担不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法律后果。 在她的想法中,虽然当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可以根据如实陈述保证制度,要求双方签署保证书,确认当事人如实陈述财产,这与钟劲松的想法不谋而合。
记者注意到,在2018年10月发布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中,当事人在申报离婚财产时,需签署如实申报财产保证书。具有相应规定的如实陈述保证制度。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离婚财产申报制度提供了直接适用的法律依据。 该法第67条明确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有义务向法院申报夫妻的全部共同财产。 2023年1月1日,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发布该法施行后全国首部《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全国多省法院相继发布地方首部《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