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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admin 更新时间:2023-05-28
张女士的丈夫王先生与李女士存在婚外同居关系,逐渐导致夫妻关系恶化。 张女士无奈老公外遇调查公司 东莞法律咨询宋律师,只好起诉与王女士离婚,并根据婚姻要求王女士赔偿精神损失费。 但张女士一直在努力收集王女士与李女士存在婚外同居关系的证据。 一天中午,张女士假装出差。 当晚她回到家,发现王某和李女士睡在家里的床上,立即拍下了照片。
随后,张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并要求王某赔偿其丈夫外遇造成的精神损失1万元。 王某同意离婚,称与李某认识一年多东莞私家侦探排名,但否认与李某有婚外同居关系,并称张某抓捕强奸、拍照等证据不合法,不能作为判断他与李某是否结婚的依据。 李女士具有婚外同居关系的事实依据。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均称夫妻关系确已破裂东莞婚外遇取证,均请求离婚,依法应予准许。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女士通过拍摄丈夫在家中与他人同住的照片取证。 这是一个法律行为,证据应该被认为是有效的。 审理过程中,可以认定王某与李某存在婚外同居关系。 现在王某与他人同居,双方已经离婚,张女士作为无辜的一方,向王某要求赔偿因此受到的精神损害。 该主张具有法律依据,应依法予以支持。
据此,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准予张女士与王女士离婚,同时王女士赔偿张女士精神损失费8000元。 一审宣判后,王某抓奸拍照取得的证据不合法,以不应赔偿张某的精神损失为由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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