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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admin 更新时间:202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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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乃文律师,位居东莞律师事务所前列,目前在广东南天兴律师事务所执业。 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和司法运作经验。 诚实守信东莞个人信息调查公司,勤奋敬业,以“各方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 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基础扎实,语言表达流利,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及答辩能力。 受人托付,忠于他人东莞侦探事务所事务所:刑事证据收集对中国刑事证据的重要性,不畏艰难险阻,奋勇拼搏,竭诚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 我不能保证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我可以保证尽我所能办好案件!
收集犯罪证据
证据是刑事诉讼的基础。 没有证据,整个刑事程序就无法进行; 证据是司法公正的基础; 证据是证明犯罪事实的唯一手段。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公安、检察、执法三大机关均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和传输数据。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 取证是公安、司法人员查明案件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调查,发现、调取、保存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信息、材料的活动。 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法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东莞证据调查公司,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以及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严禁采取威胁、利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要确保所有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件事实的公民都有条件提供客观、充分的证据。 除特殊情况外,可以聘请协助调查。
从广义上讲,在刑事诉讼中,除了公安、司法机关依职权收集证据外,当事人和辩护人有时也可能收集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在自诉案件中,法律要求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
取证有以下基本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是要主动、及时。 第三,必须客观、全面; 四要依靠群众,运用科技手段。 五是要妥善保存收集到的证据。 *任何知情人士均有义务出庭作证。 残疾人或青少年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说话,不能作证。 公安、司法机关要切实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是指公安、司法人员对收集到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根据核实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与审查、判断证据密切相关,但又存在区别。 证据审查就是审查证据的客观性和关联性,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及其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力。 认定案件事实,就是在审查证据的基础上,以查证属实的证据为依据,对案件事实作出判断。 举证定案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在诉讼的每个阶段,证据都是用来确定案件事实的。 通过一系列程序,对案件事实的了解越来越与事实相符,最终达到了法律的举证要求——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此时,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整体上形成了严密的证明体系,得出的结论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
在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时,必须注意以下问题:第一,所有基于本案的证据都必须经过法庭核实调查。 二是只有被告人供述。 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量刑; 三是定罪证据不足; 嫌疑人应被视为无辜。
对我国刑事取证规则的思考
刑事取证规则是程序性规则,是刑事取证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侦查犯罪取证活动的规范。
刑事证据规则包括刑事证据收集规则、审查判断规则和适用规则。 刑事取证规则是刑事证据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事证据审查规则和适用规则的前提和依据。 刑事取证规则的不完善、不完备,将直接影响所收集证据的取证能力,对审判乃至诉讼效率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侦查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可以说,侦查阶段收集到的犯罪证据几乎无一例外地进入了审判过程。 这种现状与我国的法律传统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