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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admin 更新时间:2023-08-23
东莞市私家侦探:妻子重婚取证难取证女儿与他人同居一直以来,重婚犯罪绝大多数都是“私人”案件。 夫妻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往往因取证困难而被法院驳回。 不过,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梅州市中级法院获悉,该市首例涉及公安机关、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重婚案件已于昨日生效。 两名被告人陈梅、张涛被兴宁市人民法院以重婚罪起诉。 这些罪行可被判处七个月监禁和两个月拘留。
华欣老婆和红杏出墙来
多次劝说失败的丈夫起诉法院的丈夫
华鑫的妻子叫陈梅,44岁。 1982年东莞重婚取证,在别人的介绍下妻子重婚取证难取证女儿与他人同居,陈梅在广东省兴宁市龙田镇认识了李强。 两人按照乡村习俗举办了一场宴会,然后生下了两个儿子,实际上结婚了。 儿子出生后不久,夫妻关系就疏远了。
1998年冬天,陈梅到兴城市宁中镇的一个村庄做媒,偶然遇见了村民张涛。 比赛没有结束,但陈梅和比她大一岁的张涛相处得很好。 随后,狂热并被强奸的陈梅就一直住在张涛家里。 两人的关系已经发展了3年。 后来,邻居和双方家属得知,李强劝说,陈某不以为然。
张涛是一个离过婚的人。 同居不久,张某得知她已婚,亲戚也多次到张家劝陈梅回李强家,但他不听。 继续和张鹤童一起生活。 张涛也几次冲过陈梅,但陈梅不肯离开,张涛认出了他派来的“妻子”。
2001年3月,不堪忍受的李强向兴宁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陈某、张某重婚罪。
离婚私人诉讼被驳回
无助的丈夫用“小猪换妻子”
不过,李强的起诉被法院驳回,因为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必须是两个配偶之一应有配偶或者是配偶。 当地人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 然而,李强却没有办法获得当地民众的证言。 最终,因证据不足,两人无罪。
如果硬的不好,那就软一点。 为了多年的夫妻关系,也为了已经长大的孩子,李强请求张家人求妻子不要做这种卑鄙的事情。 但陈梅根本听不清楚。 她说张涛是她的丈夫。 李强很服气,就用拳头打了丈夫一顿,然后回家了。
2002年12月2日,三人签订了一份荒唐的合同,合同目的是张涛赔偿李强1000元仔猪损失,且不反对、不干涉妻子与张的关系。 。 将来。 后来,张涛给几只一个月大的小猪付了钱,但没有付足1000元。
儿子写信给法庭
代孕妈妈与母亲掺假并殴打父亲
至此,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但李强已经成年的儿子却无法忍受母亲的荒唐行为给父亲和自己带来的侮辱。 2003年9月,一封含泪的信被寄给法庭相关人员,要求追究母亲和通奸者的责任。
据记者了解,李梅和张涛的重婚不仅伤害了李家兄弟,也伤害了张涛的两个孩子。 今年4月5日,我们跟随法官到张家调查了解时,恰巧遇到从深圳赶回来的张涛16岁的女儿,想要在法庭上见父亲。 她愤怒地说:“陈梅的妻子很难取证,这让我的家人非常痛苦。” 说话时他流下了眼泪。 由于他们重婚,当地风俗败坏,村民憎恨他们,百姓背叛他们,亲戚甚至隔壁的兄弟也不往来。
公安机关介入
警方调取重婚罪证据
这封充满血泪和屈辱的信,震惊了兴宁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故意伤害、重婚等证据不足且公安机关能够接受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调查。 2003年9月8日,法院迅速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9月16日,警方立案调查。 在警方的介入下,案件的关键证据很快被提取出来。
12月2日和8日,警方分别传唤了陈梅和张涛,两人均承认了自1999年以来同居的犯罪事实。警方还对当地人调查,并调取了10名目击者的证词。 两人均确认同居期间以夫妻身份同居,也被认为是夫妻关系。 两人于今年1月9日被警方监视居住,随后被检方以涉嫌重婚罪提起公诉。
东莞市私家侦探4月5日,兴宁法院开庭审理了拖延数年的重婚案。 法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陈梅与李强已实际婚姻,其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 被告人张涛明知陈梅有配偶,并以夫妻名义生活。 群众还认为,两人已经结婚,其行为触犯了取证,构成重婚罪。 法院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东莞正规私家侦探,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两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并表示认罪,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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