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哪里有小三侦探公司-女子花3万元找私家侦探查老公 只收到宾馆大门照
赵女士之前花费了三万元, 购买了一幅宾馆正门的影像资料, 此事发生得很近。目前, 身处邢台的赵女士正处于极度愤怒的状态。为了去调查自家男人的婚姻外遇情况, 赵女士通过互联网渠道寻觅到了一位被称为“私家侦探”的人选。
随后, 赵女士与这位“私家侦探”正式签约,签订了一份专门用于调查婚姻外情行为的协议文书。赵女士将调查婚外情证据的任务全权委托给对方处理, 并在完成交接费用后, 向对方支付了三万元现金。然而, 在缴费之后, 赵女士仅仅收到了一张来自郑州地区某家旅舍大门的照片内容。
赵女士此刻心中充满疑问, 想要确认的一件事是, 自己是否还有可能性将之前已经交付出去的费用要回来。
起疑心 找私家侦探调查老公婚外情
在一个多月以前的时候, 赵女士的老公对赵女士说了这样的话, 说是心情很不好。然后, 赵女士的老公要出门走走去走走。在这之后的话, 一直到半个多月的时间里, 赵女士都没有收到过赵女士老公的声音或者消息之类的音讯。后来, 赵女士的一位好姐妹告诉赵女士一件事。
那位好姐妹说, 她自己见到了赵女士的老公。那个赵女士的老公当时是和一位女的在一起乘车走的这件事被看见了。赵女士想到了赵女士的老公在近几年以来的种种状况情况。于是赵女士认为赵女士的老公可能是有了婚外情了这件事。因为这样的想法, 所以赵女士就有了想要找一个私家侦探来调查自己老公的这个想法和念头。
经过在网上聊天, 赵女士联系到了一位自称“当过兵、干过联防队员、给某通讯公司领导开过车”的“私家侦探”, 赵女士把她老公开联系方式和私人信息等情况都告诉这位“私家侦探”之后, 按照“婚外情调查协议”里的约定, 往他的银行账户打了3万元。
十天的时间过去之后, 那位被称为“私家侦探”的人给赵女士发送了一张照片, 这张照片拍摄的是位于郑州的一家宾馆的大门。对方同时还做出了回复, 声称她的丈夫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任何婚外情的行为, 只不过就是在那家宾馆里面休息了几天而已。

如果赵女士对此结果表示不相信的话, 那么就建议她在以后有机会的时候亲自去问问看。
过了没几天, 她的那个老公果然就回到家里来了, 可等来的却是一场要同她摊牌决定离婚的事情, 他当时是这么说的, 说的是两个人感情不和, 而且也已经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可说了, 如果通过协议的方式去离婚没法达成的话, 那么就打算起诉她也要进行离婚这个行为, 为了表现出他自己的那个坚决的决心, 这个赵女士的老公甚至都拿出了手机给她看了一段在QQ空间这个平台上, 由他自己发布出来的、关于他跟另外一名女子在那段相当的时间里一起跑去山东这个地方旅游的具体的图片照片, 面对这样的情况, 赵女士就问出了那一句话, 问道你不是已经去郑州那里了吗。
赵女士的丈夫作出解释, 提到有这么一个人自我标榜是你的亲属关系, 那人持续不断地向我发起电话呼问以探询我的具体所处位置, 鉴于当时我心里烦躁不堪, 所以我是毫无斟酌地随口报出一个位于郑州境内的宾馆名称出来。
“打水漂” 私家侦探一听退款没了影儿
你那个老公是在故意糊弄你!那一拍宾馆大门的照片, 那是我的亲身实地到那里去进行拍摄所得, 就连那里的宾馆服务员也都表示曾见过你那位老公, 经过了一系列的调查, 最终得出的结论显示你的那位老公对你是非常忠诚的, 你可千万不要生出什么想要离婚的念头哟!
在每次赵女士向对方询问关于所谓“调查”结果的时候, “私家侦探”都会用这些话来对她说, 当赵女士把自己那老公回家后跟她叙述的那些情况告诉给这位所谓的“私家侦探”, 并且提出了要求退款的诉求以后, 这位被称为“私家侦探”的人就不再接听她拨打的电话了。
赵女士表示, 那位所谓的私家侦探给她的照片里头, 除了能看到宾馆大门之外, 根本就没看到其他能说明问题的信息。而且, 这照片和该宾馆官网站上放着的一张招商用的图片长得特别像, 以至于她心里甚至怀疑, 这张图其实是那个私家侦探直接从宾馆网站上面下载下来的。
现在赵女士很困惑, 想弄清楚在这种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情况下, 自己到底应该怎么去做才好呢。

“法律帮办”在汇总了多方专家的意见之后得出看法, 针对这一案件进行分析的时候会发现一些具体情况。如果那个被称为是私家侦探的人虚构了整个的调查过程并且编造了相关的事实, 那么他的行为就很可能涉及到合同诈骗这一点。在这种情况下赵女士可以选择向当地的警方进行报案操作, 目的是为了追回自己被骗走的钱款。
反之, 假如“私家侦探”的确按照之前的约定履行了所谓的婚外情调查这样的义务的话, 虽然他们之间可能存在实际履约的情况。但是由于双方达成的这个约定本身违反了公序良俗这一基本原则。因此赵女士可以提出将此事提交到法院进行处理, 她的主要诉求就是主张双方在之前签订的协议属于无效的状态。
公安部曾经发布过一个通知, 这个通知的标题是《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 在这个通知里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做出了明确禁令, 不许他们去办那些叫做“民事事务调查所”或者“安全事务调查所”之类的, 有着“私人侦探所”那种民间属性的机构, 还禁止通过换名字或者变花样这些做法来干跟以前差不多的事。
再者, 私家侦探这种机构和人员, 并不是法律明文规定的那些拥有调查权以及侦查权的对象。他们也没得到法律的准许授权, 所以没有权利去对公民个人隐私进行调查。另外, 妻子对于丈夫生活信息享有一点点知情权这回事, 是基于她那个特定的身份才产生的这个权利。
这个权利带有强烈的人身从属性, 仅仅限于她自己独自享有, 绝对不可以授权给别人, 或者委托别人去代为行使这份知情权。在私家侦探并没有享受到合法的调查权这一现状之下, 倘若我们放任他们的调查权力进行扩张, 那么这种行为就会给国家的利益带来损害, 同时也可能会损害集体的利益, 还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此外, 这位所谓的“私家侦探”跟赵女士所签订的那份“婚外情调查协议”, 其中约定的是要进行有偿的调查, 目的是去调查其配偶的隐私情况, 而那位“私家侦探”通过这种侵犯他人权利的方式来获取利益, 这显然也就违反了社公共的利益, 也违背了社会的道德准则, 同时还背离了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的风俗习惯。
基于上述种种情形, 赵女士是可以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法院来认定这份协议是无效的。

